專業叢書
U.S. Trust and Estate Planning 美國信託規劃實務(中文部分)
第四章 信託與個人之相關美國稅表
3. 1041表(含7004表)
符合以下條件的美國信託和遺產之受託責任人必須提交1041表來申報信託所得:
(1)在稅務會計年度內有應稅所得;
(2)總所得達到或超過600美元(無論是否為應稅所得);
(3)有非美籍受益人。
1041表的申報截止日為每年的4月15日。通常,如果申報義務人在4月15日之前提交了7004表,則可將申報期限自動延期至9月30日。您必須在提交1041表的截止日前向每位接收財產分配或遺產分配的受益人提供K-1表(1041表)。非美國人設立的不可撤銷信託常被視為非委託人信託,但也有特定的例外情況。非委託人信託通常需要就未分配給信託受益人的信託收益支付所得稅。分配給信託受益人的信託收益一般會記錄於K-1表上,並提供給受益人的稅務代理人。收到信託收益的受益人必須在他們的1040表上申報來自信託的收入。正常情況下,信託在新一年度開始後的65天內所進行的分配會被視為前一年度的分配。因此,合格的稅務專業人士多會在年初為客戶估算信託的應納稅額,以便客戶決定是否將信託收益分配給信託的受益人。
當信託委託人保留了某些權力或所有權利益,則信託被視作委託人信託。通常情況下,由非美國人設立的可撤銷信託會被視為外國委託人信託。一般來說,委託人信託在所得稅上是一個虛擬的個體,並非所得稅上的納稅人,所有的信託所得、扣除額等都將直接歸屬於委託人。當信託僅有部分屬於委託人信託時,上述操作也同樣適用於被視為委託人信託的任何部分。如果整個信託都是委託人信託,只須填寫1041表上關於信託的基本資料即可,切勿在表上顯示任何金額;所有金額只能顯示於表格的附件上。最後,請不要使用K-1表(1041表)作為附件。
注:有關3520表的詳細介紹,請參閱前一節1040表的討論。如果信託從非美籍捐贈人那裡收到贈與,則申報1041表的同時可能須同時提交3520表(僅特定情況除外)。
遲延申報罰款:美國稅法規定,若申報義務人未按時申報,美國國稅局將以每月(或不足一個月)為期間單位,以未繳稅款的5%計算款罰金額,該罰款最高不超過未繳稅款的25%;但如果是納稅義務人故意未按時申報,款罰金額將以每月(或不足一個月)為期間單位,以未繳稅款的15%計算款罰金額,該罰款金額最高不超過未繳稅款的75%。如果納稅人能證明基於合理原因未能按時申報,則不會被處以罰款。如果您在提交此表後收到罰款和利息的裁罰通知,請您告知我們遲延申報的理由,我們將為您確認該理由是否符合合理原因的標準。
遲延繳納罰款:通常情況下,未在稅款繳款截止日時支付稅款,美國國稅局將以每月(或不足一個月)為期間單位,以未繳稅款的0.5%計算款罰金額,該罰款最高不超過未繳稅款的25%。該罰款適用於申報表中的任何未支付稅款。任何罰款均不包含逾期支付稅款的利息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