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叢書
作者 / 呂旭明
(2020最新版本)美國報稅與海外財產揭露─美國信託、跨境資產傳承
第四章:放棄美國綠卡或公民之相關課稅
Q47 如何進行合法完整之棄籍申報程序?
案例
台灣人齊先生大約在四十歲左右帶著妻小移民美國,取得美國公民資格,但後來返回台灣創業,所以齊先生在這些年間,一直以美國公民身分往返於台、美之間。
目前齊先生已經六十歲了,體能已大不如從前,對於時常必須往返台、美二地感到疲倦,而且兒女都已各自在美國安家立業,有不錯的發展,讓齊先生動了放棄美國國籍的念頭,覺得可以安心告老還鄉回台灣定居。但在採取行動前,齊先生想先瞭解依法完整的棄籍申報程序。

專家解析

一般而言,如果您是美國公民,棄籍是指放棄您的美國國籍;但如果您是美國永久居民(即俗稱「持有綠卡者」),則棄籍是指放棄您的美國永久居民身分,也就是放棄綠卡。
如果棄籍是您考慮的選擇,請您務必在事前詳細了解棄籍的相關流程,以及各項優缺點。最好是請律師和會計師協助您事先釐清相關的問題,之後再決定是否要進行棄籍。同時,請讀者特別注意,放棄美國國籍或綠卡並不代表棄籍者的稅務義務也隨之終結,實際上棄籍者仍須依規定申報相關稅表,如何能免除未來不必要的困擾,詳細內容於本章節之下一題探討「Q48:甚麼是棄籍稅?甚麼情況下需要申報?」。
本文後續將說明-棄籍的辦理程序。

放棄美國公民權(美國國籍)(註)
美國公民放棄美國國籍的法源依據規範在「移民及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Section 349;其中針對自願性放棄的方式提到:


註:資料來源:https://uscode.house.gov/view.xhtml?req=granuleid:USC-prelim-title8-section1481&num=0&edition=prelim。
因此如果一位美籍人士希望放棄其公民權,必須經過:
一、本人親自和美國領事或外交官員面談;
二、在美國境外的國家進行(通常即是在當地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並且
三、簽署棄籍誓詞(見本文附表一)。

如果未能滿足上述三項要件,棄籍將不具法律效力。
因此針對正常案件,美國公民不能夠單單透過信件,或委由代理人,或在美國境內辦理放棄美國國籍。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美國法院極有可能根據法律否准您所提出的棄籍申請。總之,必須本人親自前往美國駐外的領使館                          辦理,若是人在台灣可以至「美國在台協會」辦理。
首先,程序上必須要先到「美國在台協會」的網頁,確認棄籍的流程,因為棄籍人數的變動,美國在台協會可能會改變規定。建議最好在兩個星期前就上網預約,公民服務組於每個月的第一個星期五及美國和台灣的假日均不對外開放。到達美國在台協會後,直接上樓向窗口表明棄籍意願,對方會提供一張「OCS worksheet」,上面要以英文填寫:名字、生日、出生地、美國護照發照地、美國住址、台灣住址、聯絡電話、電子信箱、社會安全號碼,此次前來所需的服務(請填寫「Renunciation」的字樣),未來也會以這些方式聯繫棄籍者。之後分到號碼牌等候面試。
面試官會提供給棄籍者一些申請及說明文件,並向棄籍者詢問棄籍理由,避免棄籍者誤解棄籍的原因(例如:無法長居美國並不需要棄籍等),通常常見的原因諸如對美國價值觀不認同等等。確認棄籍意願後,面試官會提醒棄籍是一件重大不可逆的改變,有可能會導致無國籍、無居留簽證、不可免除之前的美國稅務問題,並於下一次會面時,必須繳交 2,350 美元的棄籍程序費用。面試官會建議棄籍者將相關說明資料及申請文件 DS4079、DS4080、DS4081 帶回慎重考慮,如果確定棄籍再與美國在台協會聯繫,預約棄籍時間。
如果已經確定要棄籍,可用電郵向美國在台協會預約,他會請您將第一次拿到的文件填好後掃描提供,並確認要用英語或中文進行,一般以英語棄籍時段比較多,中文有時會預約到一個月後。同時告知應該攜帶的證件(美國護照、第二國護照、公民證書等),依照指定時間到達美國在台協會,報到後先行繳費,面試官會確認棄籍者已經詳讀文件並了解其影響,確認意願後,即到隱蔽空間進行宣誓。
棄籍者需要自行唸出棄籍文字:I desire and hereby make a formal renunciation of my U.S. nationality, as provided by section 349(a)(5)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of 1952, as amended, and pursuant thereto, I hereby absolutely and entirely renounce my United States nationality together with all rights and privileges and all duties and allegiance and fidelity thereunto pertaining. I make this renunciation intentionally, voluntarily, and of my own free will, free of any duress or undue influence. 最後在簽署頁簽字即可。
面試官會說明未來棄籍成功後,會收到 DS4083 表,右上角有 CERTIFICATE OF LOSS OF NATIONALITY APPROVED DATE 的印章,該日期與宣誓日,較早者應為您的棄籍日。同時會給您一張棄籍的臨時證明書,正式的棄籍證明書預計二~六個月後才會收到。
至於放棄美國國籍的日期是如何認定呢?從稅務上的規定,正式放棄公民權的日期,為以下四個時間點發生最早的那一天:
一、在美國外交官員或領事面前宣誓放棄美國國籍之日(輔以之後收到「喪失國籍證書」的確認);或者
二、個人向國務院提示經簽署的自願棄籍聲明書之日(輔以之後收到「喪失國籍證書」的確認);或者
三、國務院頒發「喪失國籍證書」之日;或者
四、美國法院取消您入籍「公民歸化證書」的那一天。
「喪失國籍證書樣本」請參考附表二。

放棄綠卡
(註)
接下來要向讀者介紹的是放棄綠卡的實際流程。
根據「美國在台協會」網站上的資料,首先您應在「美國在台協會」的網站上下載美國永久居民身分放棄聲明書 I-407 表(請參考附表三),並以英文完成此表。務必提供您的永久居留證號碼,或是您若是曾使用電子移民系統,請再提供該帳戶號碼。(建議填寫前仔細閱讀美國永久居民身分放棄聲明書說明(Form I-407 Instruction),並遵照說明辦理。)
由於從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在美國國外的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將不再接受親自辦理方式遞交 I-407 表,亦不協助郵遞投件;因此在填寫完成後,您可選擇在申請入境美國時親自向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官員提交 I-407 表,或是以郵寄或快遞方式將 I-407 表寄件至下列地址(建議選項):
USCIS Eastern Forms Center
Attn: I-407 unit
124 Leroy Road
PO Box 567
Williston, VT 05495

這項服務不收取任何費用。但請注意: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將會拒絕並退回任何未具正確簽名的 I-407 表,或未簽字的放棄綠卡聲明。
這個程序完成後,您將會回復到「非移民」身分,而 I-407 表將會送至 USCIS Eastern Forms Center 作最終處理 I-407 表的作業處理時間,從接收到完成可能需要長達 60 天。
如果您計劃以免簽證計劃入境美國,並透過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取得入境之授權許可,您需要在 I-407 表完成後,經四~六週再透過 ESTA 電子系統提出申請。如果急需在完成最終處理之前到美國旅行,就必須特地向「美國在台協會」提出非移民簽證申請。
放棄綠卡後,日後若是要申請美簽或是訪美時,都需要將完成手續的 I-407 表影本附在護照上以便查核。
若您日後又想要重新申請美國移民簽證,申請案並不會因您曾經放棄美國永久居留權和綠卡而有所影響,但新的移民簽證申請仍需經由一般程序重新開始。
如果為 14 歲以下的美國永久居民要放棄綠卡時,必須由其父母、有監護權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意和在 I-407 表上簽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有監護權的父母必須提交證據,以證明與未成年人間的親子關係。法定監護人則必須提出對未成年人具有監護權的證據。
終止合法永久居民身分的日期。若為美國長期居民,下列列舉事件中最先發生的事件日期為其終止合法永久居民身分的日期:
一、主動向美國國土安全局官員或是移民官申報 I-407 表以終止合法永久居民身分的日期。
二、基於行政命令而終止合法永久居民身分的日期(若適用,以最終頒布的審查命令日期為主)。
三、基於《移民與國籍法》而頒布的行政或審查命令而終止美國國籍的日期。
四、具有美國以及與美國簽訂稅收協定國家的雙重國籍居民,其被視為成為該協定國稅務居民的日期、或是基於協定在連同稅表申報 8833 表後而自願被視為該協定國家居民的日期。若是符合這樣的情形,請參閱法規條款 301.7701(b)-7 相關申報規定。

註:資料來源:https://www.ait.org.tw/zhtw/visas-zh/immigrant-visas-zh/returning-resident-visa-zh/abandonment-lawful-permanent-resident-status-zh/。

結語

雖然有越來越多的美國海外居民因各種因素選擇棄籍,但棄籍畢竟是一項重大決定,會對生活產生許多影響,也牽涉到諸多法律和稅務問題。所以,還是建議在採取行動前,詳細瞭解相關流程及各項優缺點,最好聘請律師先釐清將可能牽涉到的法律問題,這樣才能確保在棄籍後,在法律和稅務上都能安全無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