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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 Trust and Estate Planning 美國信託規劃實務(中文部分)
第四章 信託與個人之相關美國稅表
7. 8858表
8858表是由經營國外分公司(Foreign Branch,FB)或直接擁有(在某些情況下,間接或結構性地擁有)海外非獨立個體(Foreign Disregarded Entity,FDE)的特定美國個人填報。該表格和附表是用於滿足《美國聯邦稅法》第6011、6012、6031和6038條及相關《財政部法規》的報告要求。8858表會反映海外非獨立個體的特定資訊,包括該個體的所得、損失、收益和利潤以及已繳納之所得稅等資訊。
國外分公司之定義規範在《財政部法規》第1.367(a)-6T(g)條。在8858表中,國外分公司尚包括位於境外的合格業務單位(Qualified Business Unit,QBU)(QBU之定義規範在《財政部法規》第1.989(a)-1(b)(2)(ii)條)。
按《財政部法規》第301.7701-2條和第301.7701-3條,海外非獨立個體是指在美國境外創建或成立的企業實體,該企業實體在美國所得稅法上與其所有者視為同一個體。符合條件的企業實體可透過8832表選擇其稅務申報身分。8832表的副本通常會附隨於該海外非獨立個體進行身分選擇年度的所得稅申報書中。在所得稅法上,所謂稅法上所有人(tax owner)被視作擁有海外非獨立個體資產和負債的人。
若美國人(U.S. Persons)屬於海外非獨立個體的所有人(tax owner),國外分公司的經營人,或是對於海外非獨立個體或國外分公司的所有者具有特定利益之人,該美國人必須提交8858表和M表(8858表):
類別一: 若美國人在其納稅年度或年度會計期間的任何時候,是海外非獨立個體的稅收所有者或國外分公司的經營人,該美國人必須完成整份8858表,包括單獨的M表(8858表)和其他附表。
類別二:若美國人直接(或通過一層海外非獨立個體)擁有海外非獨立個體或經營國外分公司,該美國人必須完成整份8858表,包括單獨的M表(8858表)和其他附表。
類別三:若美國人在受控外國公司的年度會計期間內,該受控外國公司是海外非獨立個體的所有者或國外分公司之經營者,則該美國人必須要申報5471表。
類別四:若特定美國人在受控外國合夥(Controlled Foreign Partnership,CFP)的年度會計期間內,該受控外國合夥是海外非獨立個體的所有者或國外分公司之經營者,則該美國人必須申報5471表。
類別五:若特定美國人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而合夥企業又擁有海外非獨立個體或經營國外分公司,並按《美國聯邦稅法》第987條計算海外非獨立個體或國外分公司的活動,則該美國人必須為合夥企業的每個海外非獨立個體和國外分公司完成8858表及C-1表的第一頁。
類別六:若一間非RIC、REIT或S公司的美國公司是美國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並在1065表的K-2和K-3上勾選了11號框(dual consolidated loss),則即使該美國公司不是海外非獨立個體和/或國外分公司的所有者,該美國公司也必須完成8858表的第1至第5行,以及G表的第3行,並報告其對於美國合夥企業的每個海外非獨立個體和國外分公司的10至13行的分配份額。
未按時申報8858表以及M表之裁罰
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年度申報的每個受控外國公司或受控外國合夥,將被裁處10,000美元的罰款。如果IRS向您發送通知,要求您提交8858表,您將有90天的寬限期進行補交。90天寬限期後,IRS將以30天為一期,就每一間CFC、CFP,每期加徵申報義務人10,000美元的未繳納罰款。每次違規的附加罰款以50,000美元為限。
根據《美國聯邦稅法》第901和960條,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申報或報告所有資訊的人不得使用10%的外國稅額扣抵。在IRS郵寄遲延申報通知後的90天後,如果申報義務人仍未補交,則在90天期限過後,IRS將以3個月為一期,每期額外減少申報義務人5%的外國稅額扣抵。
刑事處罰。申報義務人未提交《美國聯邦稅法》第6038條所要求之資訊可能會被處以《美國聯邦稅法》第7203、7206和7207條之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