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 Highlights
2025-11-04
美國信託
會計師公會全聯會課程:美國信託與跨境財富傳承
本協會理事長呂旭明會計師於2025年11月4日受會計師公會邀約,就「美國信託與跨境財富傳承」為主題,分享高財富個人如何透過設立美國信託來達成家族傳承的目的。活動現場座無虛席,感謝會計師各界同業熱情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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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台灣經濟高度發展,高財富個人族群快速增加,跨境財富傳承的服務需求日益殷切。尤其在台灣CFC制度與全球CRS通報機制上路後,過去常見以離岸公司為達成海外投資控股、上市櫃股權持有、三角貿易利潤留於境外,或將台灣資金以財務投資名義匯往香港、新加坡等私人銀行目的,在現行稅制下將面臨更高的資訊透明度與課稅風險。若客戶同時具備台、美雙重國籍,則相關稅務遵循與資產規劃的難度更形提升。身為專業服務提供者,面臨的不僅是客戶合法節稅、使其穩健完成跨境、跨代資產傳承,成立美國家族信託或將成為此傳承工具。
呂會計師長期專注個人稅務規劃服務,從早期遺產、贈與稅籌劃,到近20年專注美國稅務申報與美國家族信託服務,近年更於內華達州成立第一家華人受託公司(Prestige Trust Company);且家族成員多長期旅居美國,因此數年前就先為自己家族成立美國可撤銷、不可撤銷信託。
本課程非著重於美國稅法條文或信託理論之闡述,而是完全聚焦美國家族信託成立之實務操作,現身說法,分享如何為家族或跨境客戶需求,提供具體可行的跨境傳承與稅務規劃方案,交流切磋。
課程大綱:
1. 華人常用美國指示型信託(Directed Trust)的定義與應用現況
2. 美國信託與台灣信託的法律架構與課稅差異
3. 美國信託與一般離岸小島信託之本質區別
4. 如何透過美國信託降低台灣CFC與全球CRS通報之稅務風險
5. 美國離岸信託的適用對象、美國稅負與揭露及設立實務操作
6. 美國可撤銷信託的適用對象、美國稅負與揭露及設立實務操作
7. 美國不可撤銷信託的適用對象與美國課稅與揭露及設立實務操作
8. 華人常設小島信託(維京群島、澤西、香港、新加坡…)之潛在風險與如何轉注至美國信託
9. 美國信託成立後年度應進行的記帳、報稅與揭露相關工作
10. 跨境傳承規劃經驗分享與美國信託設立實務操作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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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台灣經濟高度發展,高財富個人族群快速增加,跨境財富傳承的服務需求日益殷切。尤其在台灣CFC制度與全球CRS通報機制上路後,過去常見以離岸公司為達成海外投資控股、上市櫃股權持有、三角貿易利潤留於境外,或將台灣資金以財務投資名義匯往香港、新加坡等私人銀行目的,在現行稅制下將面臨更高的資訊透明度與課稅風險。若客戶同時具備台、美雙重國籍,則相關稅務遵循與資產規劃的難度更形提升。身為專業服務提供者,面臨的不僅是客戶合法節稅、使其穩健完成跨境、跨代資產傳承,成立美國家族信託或將成為此傳承工具。
呂會計師長期專注個人稅務規劃服務,從早期遺產、贈與稅籌劃,到近20年專注美國稅務申報與美國家族信託服務,近年更於內華達州成立第一家華人受託公司(Prestige Trust Company);且家族成員多長期旅居美國,因此數年前就先為自己家族成立美國可撤銷、不可撤銷信託。
本課程非著重於美國稅法條文或信託理論之闡述,而是完全聚焦美國家族信託成立之實務操作,現身說法,分享如何為家族或跨境客戶需求,提供具體可行的跨境傳承與稅務規劃方案,交流切磋。
課程大綱:
1. 華人常用美國指示型信託(Directed Trust)的定義與應用現況
2. 美國信託與台灣信託的法律架構與課稅差異
3. 美國信託與一般離岸小島信託之本質區別
4. 如何透過美國信託降低台灣CFC與全球CRS通報之稅務風險
5. 美國離岸信託的適用對象、美國稅負與揭露及設立實務操作
6. 美國可撤銷信託的適用對象、美國稅負與揭露及設立實務操作
7. 美國不可撤銷信託的適用對象與美國課稅與揭露及設立實務操作
8. 華人常設小島信託(維京群島、澤西、香港、新加坡…)之潛在風險與如何轉注至美國信託
9. 美國信託成立後年度應進行的記帳、報稅與揭露相關工作
10. 跨境傳承規劃經驗分享與美國信託設立實務操作Q&A

